日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下稱《規劃》)對外公布,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立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并未出現在本次立法規劃中。多位財稅領域專家指出,暫緩房地產稅立法,則更多考慮到國內經濟形勢,此時出臺任何增負措施都要格外謹慎;但長遠看,上述稅種立法方向沒有改變,或將在條件成熟時穩步推進。
今年年初,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發表題為《新時代中國財政體系改革和未來展望》的文章指出,房地產稅是最適合作為地方稅的稅種,在經濟轉為正常增長后應盡快開展試點。一時間關于“房地產稅要開征了”的討論甚囂塵上。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房地產稅法被納入第一類項目,屬于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房地產稅法未能提請審議,而在本次的立法規劃中,甚至未再提及房地產稅。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李戎認為,由于房地產在我國居民財富中占比極高,相對更為敏感。同時,近些年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從防過熱轉到防過冷。此時,貿然實施房地產稅將對我國房地產市場,乃至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孫鯤鵬指出,房地產稅的立法需要通盤考慮,對外釋放房地產稅相關政策信號需要高度謹慎。考慮到當前的經濟形勢,暫緩房地產稅立法具有必要性。當然,房地產稅立法未納入《規劃》,并不意味著放棄立法,從長遠來看,房地產稅立法、建立完善地方稅體系的方向未發生改變,不排除在條件成熟時繼續推進相關立法工作。
田志偉則認為,即便后續適時推動房地產稅立法,也要注重征稅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可以考慮從增量部分試點房地產稅,而不是一步到位地對存量市場進行改革。“如先對新購買的一手住房開征房地產稅;此后對過戶交易的二手住房開征房地產稅;對存量住房則免稅。以此減少房地產稅對市場的沖擊,最終通過時間的積累逐步解決房地產稅問題。”他舉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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