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在生火前進水,運行中維護水位、事故處理中保持鍋水水位均需有可靠的、足夠的補給水設備。補給水設備主要有蒸汽往復泵、離心泵等。蒸汽往復泵主要是缺乏動力或作為給水備用設備。離心水泵是正常條件下蒸汽鍋爐給水常用設備,熱水鍋爐是采暖系統的水循環泵及補水泵也都是采用離心泵。燃油燃氣鍋爐一般采用離心式水泵。
給水的配置和使用要求
1、鍋爐的給水系統,應保證安全可靠地供水。
2、鍋爐房應有備用給水設備。給水系統的布置和備用給水設備的臺數和容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鍋爐房至少應有兩臺獨立工作的給水泵(其中一臺備用)。
②兩臺給水泵的容量,應不小于全部運行的鍋爐額定蒸發量之和的120%。
③鍋爐房內裝置三臺以上的給水泵時,其給水總容量應當為:當容量最大的一臺給水泵停用時,其余水泵并列運行時給水泵的總容量不小于所有運行的鍋爐額定蒸發量之和的120%。
3、給水泵的揚程應大于或等于下列各項的代數和:
①、給水系統的水位差和給水系統的壓降。
②、鍋爐在設計使用壓力下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③、省煤器系統到鍋筒的壓力降。
④、上述三項的代數和乘以1.05~1.1的富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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